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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以“三下乡”活动推动法制宣传进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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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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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25日,根据新余市委宣传部的安排和部署,以“三下乡”活动为契机,新余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计生委、三江合律师事务所等市直十余家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所及社会团体利用乡镇赶盱日深入渝水区仁和乡、分宜县杨桥镇两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了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的开展。
一是散发法制宣传单。各部门在活动现场专设了法律咨询站,悬挂了横幅,还散发了法制宣传单。市司法局散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新余市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单》,市妇联散发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艾滋病手册》。市教育局还印发了《义务教育法》向过往群众散发。
二是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三江合律师事务所、弘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耐心解答了农民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市教育局的专业人士就一些有关高考招生等政策性法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三是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市歌舞团以《人口计划生育法》为宗旨,编排了小品、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教育广大农民群众要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散发各类法制宣传单7000余份,法制宣传手册5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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