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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开展“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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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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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上高县利用农民工返乡之际,积极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在汽车站、农贸市场、各大超市、主要街道等悬挂标语,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制宣讲员摆放法律咨询专台,利用电视台、移动通信等平台,向全县农民工进行《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以及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等调整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会同劳动、土管、等部门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走村串户上门进行法律法规讲解。累积发放法律书籍、宣传单18000多份。(上高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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