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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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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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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溪县先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县里不仅落实了专项经费,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农家、矛盾化基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活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每个月至少到各乡镇场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和矛盾纠纷调处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
整个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并将在10月下旬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在本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资溪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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