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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依法治校工作力求“五化”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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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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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石城县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力求依法治校工作实现“五化”。
(一)学校管理法治化。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最主要场所,学校的法治化建设程度,不仅关系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完成,而且对青少年法治思想、法治理念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县通过加大对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县各中小学校为更好地开展活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用法律规范开展学校治理,使校园法治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二)法制教育制度化。制度的落实是最可靠的保障,为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能长期健康发展,全县各中小学校都把法制教育列入了教学规划,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做到了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活动、有落实。
(三)教育内容规范化。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有着不同的接受能力,为保证教育质量,该县从规范教育内容入手,制订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法计划,并组织编印宣传教育材料,做到分层教育,突出个性。即:小学生主要是开展法制思想、守法理念的启蒙教育,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实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实践证明,规范的教育内容有助于青少年对法律知识加深理解。
(四)教育形式多样化。该县采取课堂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式,广泛邀请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来校开展法制讲座,经常组织观看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等活动,从而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渠道多样化、通俗化、直观化。
(五)教师行为表率化。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该县还开展了好教师法制教育,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都要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制订好教师学法制度和学校普法计划,每年组织各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全民重点普及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先、评优、评聘职务、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法治化建设,促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开展。(石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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