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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月湖区交通办事处胜西社区用“五心”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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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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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月湖区交通办事处胜西社区居委会紧紧围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法制意识,社区面貌发生喜人变化。日前,该社区在继获得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省“安全小区”和“十大和谐社区”荣誉称号后,又喜获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荣誉称号,为建设井然有序、文明和谐的民主法治社区添上精彩一笔。
民主自治得人心。该社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成立了“党建协调委员会”、“议事协商委员会”,制订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每年召开3—5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小组组长会议,凡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较大事项,均提交居民代表大会酝酿后协商决定,做到民主决策。在社区设有重大事务公开栏4个,实行社区事务、财务收支公开,对城市居民低保、享受住房困难优惠、计划生育情况、居民呼声等内容进行反映,内容真实、准确、及时,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使居民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普法教育入人心。为营造社区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胜西社区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学校的作用,利用每年寒暑假、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对社区居民分年龄、分地段、分层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同时以宣传栏、黑板报、小喇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等形式,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社区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目前,该社区共有法制宣传栏2个,法制宣传教育橱窗50多米,专用于普法宣传教育的电视机2台,电脑3台,各种法制图书300余册。
法律服务安人心。该社区长期与经济律师事务所合作,由经济律师事务所在社区常设法律顾问2名,每季在社区内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为社区居民释疑解惑,还及时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社区居民李某、郭某夫妇,是老电力公司职工,生有二男二女,20年前房屋拆迁时单位同意返还一套住房,但要求出一定的资金才能购回。由于当时李某、郭某夫妇经济较困难,无力购买,夫妇二人征求儿女意见,后由小女儿出钱购买该套住房,暂由李某、郭某夫妇居住,李某、郭某夫妇去世之后房屋归还小女儿。在李某病重期间,已把房屋产权过户到小女儿名下,但李某去世后,大儿子却提出该住房应由长子、长孙继承,郭某则认为应归小女儿所有,为此争执不下。居委会同志知道后,立即请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经过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和分析,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调处稳人心。胜西社区始终把矛盾调处作为社区主要工作之一,在矛盾调处工作中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登记、及时调解、及时汇报。以“三心”换“一心”,即社区工作人员在矛盾调处工作中以“热心”、“诚心”、“耐心”换群众的“称心”。2007年的一个下午,大约6点钟左右,社区主任刘元玲和同事正准备下班,社区居民鲍某和她的侄女慌慌张张地跑进社区办公楼,随后一怒气冲冲的男子带领十多人追了进来。原来该男子是余江平定乡人,与鲍某侄女曾定下婚约,并付给女方礼金约32000元,后双方感情不和,女方要求退婚,双方因礼金发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刘元玲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作思想工作。经调解,双方终于在晚上12点多钟达成协议,由女方全额退回男方礼金。当得知社区工作人员连晚饭都顾不上吃的时候,当事双方深受感动,为社区能公平调解纠纷,力保一方平安表示感谢,最后双方满意而归。
真情帮教暖人心。胜西社区共有帮教对象5名,社区干部经常上门走访,和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曾某,父亲去世,母亲下岗,解教后,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社区干部在上门走访交谈中了解到他想做苗木生意,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后,立即帮他想办法,出面为他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2万元,使他走上创业致富之路。(鹰潭市司法局吴发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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