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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集中开展《土地管理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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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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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止,乐安县委、县政府将在全县开展违法建房、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活动。为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该县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专门组建了法律法规宣传组。法律法规宣传组的宣传活动由县司法局和县普法办组织实施。乐安县司法局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县开展违法建房、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乐安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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