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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开展矿业秩序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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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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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业秩序,引导全县公民特别是矿业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开放、生态、和谐平安小康会昌的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4月5日开始,该县开展了矿业秩序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是成立了矿业秩序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吴泽圣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尹良耀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安监局、法制办、矿产资源管理局、水保局、环保局、林业局、信访局等九个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宣办,由法宣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是制定了矿业秩序整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县政府副县长尹良耀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部署。四是在县城闹市区和圩镇逢圩日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据统计,此次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9500份。五是举办了一期法律培训班,参训对象为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分管企业的负责人及矿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培训《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六是编印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分发到全县各村民小组,并组织宣讲队进村入户进行宣讲。七是县、乡、村三级利用标语、墙板报进行宣传,在县城、圩镇悬挂宣传横幅170条,刊出墙板报700余期。八是县电视台对该项活动进行了跟踪宣传报道,并在黄金时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会昌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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