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萍乡市司法局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 |
|
| |
2008年5月22日 |
|
| |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省委党校学习的萍乡市司法局局长胡自国得知中组部作出鼓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决定后,马上给在家的局领导打来电话,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同志紧急行动起来,积极响应中组部的号召,再次为四川汶川灾区捐款,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并委托带头交纳“特殊党费”3000元。
5月21日中午,萍乡市司法局在家的局党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发出了交纳“特殊党费”的倡议,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局党组的号召,再次踊跃向灾区人民捐款,为灾区人民献出诚挚的爱心,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截止5月21日下午3时,萍乡市司法局机关37名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共计人民币35801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