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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创评工作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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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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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推动城乡社区、村民主法治建设,从今年1月份开始,新余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部署了新余市“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新余市各县(区)对“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创评工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积极发动宣传,严格参照“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评选标准,认真实践,勇于创新,形成了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按照挖掘典型、逐级申报的原则,共有3个社区、7个村申报了新余市“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
4月份,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对申报单位的联合考查,并经上网公示,各地申报的候评单位符合有关评选标准,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研究,决定授予分宜县分县镇天工社区等3个社区、分宜县杨桥镇庙上村7个村为新余市“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
新余市“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了新余市城乡社区、村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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