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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在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四个100”实践活动
 
 
2008年6月16日
 
 

  为推动“走千村,进万户,送法下乡创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动整个送法下乡活动在萍乡市农村的深入开展。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决定从今年6月1日到12月30日,在全市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四个100”实践活动。

  活动主要选取100个由市、县领导挂点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活动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举行100场法制宣传报告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重点宣传宪法和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省2008年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二是建立100个永久性的法制宣传栏,打造农村普法宣传阵地。三是培训100名法制宣传辅导员。每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选定1名法制宣传辅导员,作为法制宣传骨干力量,由市普治办会同县区普法办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四是建设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全部要求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

  活动将争取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与新农村建设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验收。市、县区普法办将依托基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市、县农村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最终要通过“四个100”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都成为农村法制宣传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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