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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制定十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2008年6月17日
 
 

  近日,余干县制定了十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主要内容为:

  一、“党委政府发文”制度。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以及涉面广、大的重要普法工作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文件形式下发,确保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普法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办每月开一次会议,学习文件,讨论问题,制定措施,研究落实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每年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交流经验,推广典型。

  三、“请示报告”制度。接到上下级来文,要认真登记。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天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规定时间办结,不得拖延。凡遇重大问题,必须逐级请示汇报。

  四、“法律培训”制度。对全省、全市统一安排的在全体公民中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每年要组织一期普法宣讲骨干培训班,一期法制副校长及政治教员培训班,1—2期村干培训班,三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并督促乡镇以会代训培训村组干部。普法办要组成普法讲师团到社区、乡村进行巡回宣传。

  五、“每年一考”制度。坚持每年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并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干办发(2006)23号文件及余干县委组织部、余干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余干县司法局干组发(2006)21号文件规定,把考试成绩作为提升、聘用、晋级、调资、评先的重要条件。

  六、“成绩登记”制度。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和管理。认真填写法律考试成绩登记卡,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法律六进”制度。县普法办每年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法进乡村、法进机关、法进单位、法进学校、法进社区、法进企业活动1次以上。同时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有关专业法的颁布实施日在城区广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八、“法制副校长”制度。认真贯彻《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指导和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发挥已聘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明确职责,利用第二课堂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

  九、“法制讲座”制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宣传作用,办好专题法制节目。继续办好每月一讲《法制讲座》栏目,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县普法办每年编发普法简报不少于8期,乡镇场及机关单位编发普法简报每年不少于6期。

  十、“创建示范点”制度。在对原有依法治理示范点进行巩固提高的同时,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的推广,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创建活动。

  十一、“普法教育月”制度。以在全民中重点普及法律为重点内容,以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落脚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普法教育月活动。

  十二、“依法集中整治”制度。针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政法委牵头,积极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参加,实施多部门、全方位的依法集中整治。

  十三、“资料归档”制度。县普法办要及时将各类普法工作资料按时分类归档,各乡镇场普法办以及各单位普法办都要将普法工作资料按时分类归档,收集素材,积累经验,反映成果,便于检查,做到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督促检查”制度。县普法办每年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普法工作人员要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十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报”制度。普法办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大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同时将活动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以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据余干县干普办发[2008]1号文件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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