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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五个结合”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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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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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开展,石城县法宣办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日常教学为载体,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学生中以养成教育为切入点,以学科渗透为主渠道,以主题活动为主要载体,以环境熏陶为主要形式,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和如何做人的道德意识。
二是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教学中,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三是将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学校利用团组织举办座谈会、演讲会、辩论会、校园墙(板)报、法律知识竞赛、编写校报、文艺演出、文学社等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
四是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参观看守所等形式,让学生亲身感受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意义,体验法律的威严。
五是将法制教育与学校规范管理相结合。将学校的课堂规范、礼貌规范、安全保卫、收费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责任到人,让学生参与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民主管理意识,实现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石城县法宣办 赖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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