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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三措并举做好新《律师法》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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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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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峡江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对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在全县营造了“有事找律师”的良好氛围。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为加强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基层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律师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层股,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制作邮政广告。与县邮政广告公司联合制订新《律师法》的邮政广告宣传单3000余份,随报纸发放到各位县领导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及其各村小组,使新《律师法》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三是开展一次义务咨询活动。5月29日,组织全体律师及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县邮政大楼门前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来询群众3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峡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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