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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法宣办采取三项措施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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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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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的(即:为了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使部分对五五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的乡镇、单位真正行动起来;使有一些取得初步成绩与经验的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及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查漏补缺阶段、督导检查阶段)和工作要求。
二是建立了县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五”普法分片包干责任制。即要求成员单位在扎实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同时,组成由一名副职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经常性深入被督查乡镇、单位开展指导督查工作,督促被督查单位成立机构,召开好动员会议,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同时按照县法宣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督促指导被督查单位认真抓好查漏补课工作,严格按要求搞好自查自验及整改提高工作。每月底填写“工作进度报表”并由督查组组长向县法宣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树立典型,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县法宣办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县工商局、县电信局等一批学法用法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赣县司法局: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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