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领导介绍 | 走进司法厅 | 厅直单位 | 发展规划 | 投诉热线 | 法律服务信用体系

 
芦溪县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设立永久性法制宣传栏
 
 
2008年7月16日
 
 

  为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按照萍乡市《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四个100”实践活动》要求,芦溪县从7月1日起,在市、县领导挂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中设立规格不少于2×1.2米的永久性的法制宣传栏。通过宣传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目前,该项工作已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由各乡镇司法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验收。
  
 
 
九江九江市浔阳区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全民法制百日宣传活动”
景德镇景德镇市司法局与市残联联合举办《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
抚州抚州市全面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吉安吉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场会在吉州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