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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分宜县以”四个法治”示范点全面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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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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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分宜县着力培植了”四个法治”示范点,即“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社区”、“法治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一是印发了《分宜县“法治机关”等“四个法治”示范点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以及考核验收、表彰命名等事项。二是从全县各行各业确定了“四个法治”示范点各两个单位。三是制定下发了“四个法治”示范点创建标准。四是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单位普法办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分宜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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