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1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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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热忱欢迎您光临江西省司法厅政府网站!同时,代表省司法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我厅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美好的祝福!

  江西省司法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承担十五个方面的职能工作任务:一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全省监狱工作;二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全省劳动教养工作;三是负责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四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全省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省律师协会工作;五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全省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负责委托港、澳特别行政区律师办理公证事务,监督指导省公证员协会工作;六是指导全省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七是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八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九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厅直属的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法学教育工作;十是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是组织、管理、监督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承担全省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初审、复核、报批工作,并对取得资格证书者进行管理;十二是负责司法协定执行事宜,指导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工作;十三是管理仲裁登记工作;十四是管理、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十五是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是从1979年开始陆续恢复重建的。29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总揽,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已任,以强基固本为基础,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不断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监狱、劳教工作健康发展,实现了监所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全省大局的稳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法律服务工作开拓前进,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面介入了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八年六月三日
 
江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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