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指导全省司法助理员工作及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和执业证流程是:
一、通过全国统考或考核合格;
二、本人申请授予执业资格;
三、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
四、县级、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五、省司法厅审查批准;
六、颁发资格证书;
七、本人申请执业登记;
八、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
九、县级、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十、省司法厅审核批准;
十一、颁发执业证;
十二、经省司法厅年度注册;
十三、公告。
法律服务工作者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以下条件,经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二、经过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1、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3、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三、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司法厅授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四、对于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条件为:
1、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2、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3、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第(一)条第1、2、4项条件。
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核准时限是:
一、省司法厅收到执业资格申请表30日内颁发资格证书;
二、省司法厅收到执业登记申请表30日内颁发执业证;
三、每年的3月31日前,对执业人员进行年度检查、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