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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谈拉一年多恋爱,过一年后,我才发现他有老婆,。我可以起诉他欺骗我的感情吗?:
2009-6-10 0: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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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该怎么办?请你告诉我,我不想就这样结束,我跟他爸爸说,他爸爸竟然持冷漠态度,我该怎么办?求你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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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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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你的情况来看,建议尽快离开他,开始新的生活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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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09-6-17 10: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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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上班已经1年多了,我咨询几次人事部想办医疗保险都被回绝了,还有就是一直没让我签劳动合同,我觉得没有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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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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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建议你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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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an:
2009-6-16 16: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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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如何确定?案情:一个碳矿发生一起爆炸案,是个体老板私自请人偷采时爆炸死了九人。现公安刑拘坑长和安全员,个体老板跑了。偷采地点是废弃的矿井,时间是晚上十点多,炸药来源不清楚。死者中有两个是有爆破证的该坑上职工。危险物品的使用者包括哪些具体的人呢?广义理解还是狭义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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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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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物品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虽然同属过失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它们的主观方面都为过失,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个罪:①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是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②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责任事故罪,就其实质而言也是一种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中违反有关的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的,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存在竞合关系,危险物品肇事罪是特别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普通犯罪,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定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③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的是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损害的行为可能发生在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过程各阶段中的任何时候;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的是关于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违章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中。本案中,被告人个体老板由于未办理任何证照手续,属于无照施工经营范围,应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认定其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个体老板指挥雇工非法采石爆炸作业的行为危害了包括被炸身亡的三名雇工在内的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客体;由于个体老板并不希望事故的发生,对危害结果没有故意,所以其主观上应认定为过失;个体老板指挥三名雇工非法采石爆破作业的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并与生产有直接联系,这一行为违反了关于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同时造成了三名雇工被炸身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要件。综上所述,应该对本案被告人个体老板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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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琴:
2009-6-5 16: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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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95年1月1日结婚.现在有一个男孩子15岁.小孩子5岁因老公没有能力养家我外出打工.我打工3年后他因外遇后感情破裂.现在他三年多没有和我和小孩子家人联系钱也没有出过一分钱小孩子都是我带.现在在福建省晋江二中读书.请问象我这样能不能离婚.可以离婚的话小孩子能不能判给我.还有就是离婚的话小孩子生活费他能不能出一点.可是他三年多都不知道到哪里.这样能不能离婚.要怎么离.请你帮助回复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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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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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通过法院申请你丈夫失踪,4年后可以申请他死亡。否则你找不到他人。那么到法院离婚也无法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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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树:
2009-6-3 1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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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2月1号以前,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我们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婚姻”。
请问,这种“事实婚姻”的男女当事人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乡级司法所在男女双方就儿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事项达成协议后是否有权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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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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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圣贤:
2009-5-30 1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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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姐在农村做计划生育专干一年多。一分工资没有拿到,是被新上任的村长开除了,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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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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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online:
2009-6-13 10:5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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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告胡某吗 这官司打的赢吗 胡某与卖方的纠纷该占我的房屋吗 卖方在与胡某有纠纷的情况下,卖房给我对吗
我4月15日购买了西船小区商品房一套,5月已办好房产证和产权证,5月4日卖方将原居住人清出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事后原居住人胡某破门而入,再次入住。本人以房屋所有人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与受理。派出所言明卖方与胡某有财产纠纷,此事已不在派出所管辖之内。6月11日我再次前往已购房屋,胡某还在居住。我联系上卖方,卖方要求我将按揭办理好后,他将以我的名义起诉胡某,并言明4个月之内可胜诉。卖方自述胡某只是临时工,房屋是照顾他,才让他居住的。胡某自述卖方欠他4年的工资,才在此套房屋居住4年。请问这件事该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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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09-6-25 9: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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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5月已办好房产证和产权证。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迁让。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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